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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推进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对我省2011—2020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了具体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提出了“到2012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宏伟目标。并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办学水平和教育机会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主要任务。为使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省政府提出了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促进教师均衡合理流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等十条保障措施。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十二五”教育规划的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完善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转自江西教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