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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7-12-05 23:12:22
 

  1 图书资料室由业务办公室统一管理。

  2 图书杂志的订购由图书管理人员作出计划,交所领导审核批准后购买。

  3 购进图书及杂志应及时分类、登录、编目上架,建档管理。

  4 图书杂志要保持完整,丢失图书每册罚款五倍,各种杂志每期则赔全年。

  5 阅览图书在图书阅览室,不携出室外。借阅图书应办理手续,工具书及当年杂志一津不外借(非专业杂志限借二天)。

  6 本所职工借出图书限一月内主动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管理员说明。

  7 凡借出图书,必要时图书管理员有权随时收回。

  8 年终及时整理图书,杂志按年份装订成册。登记建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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