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装字[2007]7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现将教育部函件《关于做好向全国中小学捐赠青少年普法教育图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转发至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积极做好组织捐赠工作。
如有疑问,请拔咨询电话:(010)67017182;(010)67019568;(010)67055486。
本通知有关表格可登录江西教育装备网www.jxjyzb.com下载。
附件:《关于做好向全国中小学捐赠青少年普法教育图书工作的通知》教普法办[2007]1号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关于做好向全国中小学捐赠青少年普法教育图书工作的通知
教普法办〔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普法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共青团中央下属中国青少年通讯社决定向全国中小学捐赠青少年普法教育图书,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赞赏并予以支持。
中国青少年通讯社对中小学捐赠普法教育图书是一项公益活动,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促进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积极组织好捐赠工作。捐赠活动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捐赠操作规则
2.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获捐申请表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